湖南理工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语文)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7版
一、专业(领域)代码:
045103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备较高理论素养、较好教师职业道德水准与基础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教师。
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献身教育事业热情和社会责任感。思想品质好,能够为人师表。
2、掌握语文学科教学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语文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与提炼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三、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3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以宽、新、实为原则,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教育管理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和教育实践,四大类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课程类型:学位基础课(12学分)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设 学期 |
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
17S030504200002 |
2 |
考试 |
一 |
研究生英语 |
17S050202200002 |
2 |
考试 |
一 |
教育原理 |
17S040101200002 |
2 |
考试 |
一 |
教育研究方法 |
17S040102200002 |
2 |
考试 |
一 |
课程与教学论 |
17S040103200002 |
2 |
考试 |
一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17S040201200002 |
2 |
考试 |
一 |
(二)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10学分)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设 学期 |
语文课程与教材分析 |
17S040128205012 |
2 |
考试 |
一 |
语文教学设计与实施 |
17S040129305012 |
2 |
考查 |
二 |
语文学科基础与前沿问题 |
17S040131305012 |
2 |
考试 |
二 |
语文学习理论与方法 |
17S081202204012 |
2 |
考查 |
二 |
中国文化与语文核心素养 |
17S040134205012 |
2 |
考查 |
二 |
(三)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设 学期 |
语文教育史研究 |
17S040132205012 |
2 |
考查 |
二 |
语文教学名家研究 |
17S040133205012 |
2 |
考查 |
二 |
教育写作 |
17S040106204012 |
2 |
考查 |
二 |
基础教育改革研究 |
17S040104204012 |
2 |
考试 |
二 |
教育信息技术应用 |
17S081201204012 |
2 |
考试 |
一 |
班级管理与学校德育 |
17S040100204012 |
2 |
考查 |
二 |
古代汉语专题 |
17S050132204012 |
2 |
考查 |
二 |
教育统计与评价 |
17S071401204012 |
2 |
考试 |
二 |
(四)课程类型:教育实践(8学分)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学分 |
考核 方式 |
开设 学期 |
校内实训 |
17S040109200002 |
2 |
考查 |
一至二 |
校 外 实 践 |
教育见习 |
17S040110100002 |
1 |
考查 |
一 |
教育实习 |
17S040111400002 |
4 |
考查 |
三至四 |
教育研习 |
17S040112100002 |
1 |
考查 |
三至四 |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号 |
考核 方式 |
开设 学期 |
现代教育原理 |
17S040113000002 |
考试 |
一 |
教育心理学 |
17S040203000002 |
考试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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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非师范类考生,需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补修2门教师教育类课程。补修课程须考核合格,不计学分。
硕士生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取得培养方案确定的所有课程的学分。
六、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七、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校内实训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校外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实践教学的方式、内容、组织管理和保障等具体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内容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学位论文应真实、规范、完整、准确,符合《湖南理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要求。
(二)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硕士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学位论文选题工作,撰写选题报告书,并在选题报告会上报告。选题报告由校内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的选题审核专家组负责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选题报告会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学位论文评审包括导师评阅、预答辩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审等环节。导师评阅要求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预答辩评审专家组、双盲审专家均不得少于三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双盲审专家中须有至少二名校外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硕士生完成了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并达到相应要求,通过了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相似性检测、双盲审等评审环节,方可进行正式答辩。正式答辩委员会不得少于三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且至少有二名校外同行专家,其中必须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五)按个人培养计划,修满了规定学分,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毕业考核合格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综合考核
每学年末,对硕士生一学年来的德、智、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与综合考核,作为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学籍管理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和处理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在课程学习结束、选题报告完成后组织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综合考查研究生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状况,具体考核办法和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