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已有多名市民、学生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员以高价收购、租用丶借用电话卡、银行卡为幌子诱导他们办卡后出售出租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或受高额佣金的诱惑,被电诈团伙雇佣,接收他们寄送来的GOIP、多卡宝、络漫宝、猫池、苹果皮等中转设备,按照对方的要求架设、定时开机。目前,我市已有多名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和受电信网络诈骗人员雇佣的人员被公安机关查处,并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坐牢。为此,公安机关特别提示:
1、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或受雇于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按照对方指示操作,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请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公安机关将对帮助电信网络诈骗份子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严惩处。
2、有出售、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卡行为的学生,请于9月24日前到所在学校登记所属电话卡、银行卡号,如实讲清事情经过,各学校汇总后统一报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办公室,对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予追究。逾期不上报的,视为明知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而给予帮助的,三大电信运营商将其纳入不良信用电话用户,金融部门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实施联合惩戒,直接影响学生今后的个人电话卡、网络、银行卡、贷款等使用,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从严惩处。有受雇于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架设设备的,立即到当地公安机关自首,上交设备,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从宽从轻处理。如在未知情况下,被诱导收到该类设备,应立即将设备上交,公安机关将不予追究。
3、发现收购、租用电话卡、银行卡;发现GOIP、多卡宝、络漫宝、猫池、苹果皮等设备,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确保人身安全。
4、 提高自身防范电信诈骗意识,牢记 “十个凡是”。(1)凡是公检法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骗子!(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骗子!(3)凡是宣传通过淘宝刷单等能返现的,都是骗子!(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需要先汇款和转账的,都是骗子!(5)凡是以促销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各种理由要求加付款项的,都是骗子!(6)凡是网络购物不是货到付款或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的,都是骗子!(7)凡是自称快递等客服人员要求额外汇款的,都是骗子!(8)凡是向你索要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都是骗子!(9)凡是自称可以提供考题及答案的,都是骗子!(10)凡是陌生链接(二维码),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骗子!
任何陌生人以任何方式要和你产生与钱有关的行为,都值得警惕,因为你极有可能已经开始遭遇电信网络诈骗了!
岳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
2020年9月22日